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9〕1号)规定,现将2010年度我县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户、城乡低保边缘户、重度残疾人救助户、城乡低收入家庭户的户数、年补水电数、补贴水电费明细通知你们。为确保配套帮扶政策的落实,现就有关操作方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10年12月在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包括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保边缘户(包括城乡重度残疾人救助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户。元通街道按原西塘桥镇在册人员发放,西塘桥街道按原开发区在册人员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