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进建设系统“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的内审工作思路,改善内审工作外部环境,树立内审需求理念,切实提高内审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内审工作的积极作用,结合建设系统近几年来内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计
企事业单位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以书面形式建立,内容是否完整、全面。
重点审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牵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考核分配制度等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收入来源是否真实,有无虚假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核算是否完整,有无将收入不入账或转作往来挂账;有无隐瞒、截留、转移收入;有无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集资、乱摊派的情况;有关的税收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有关的专项资金(基金)筹集管理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做到专款专用;票据领用、缴销是否合规;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和支付是否符合制度要求;检查出纳与印鉴管理、票据申领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等。
二、进一步深化对企事业单位用工、工资总额管理情况的审计
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工资管理制度是否以书面形式建立,内容是否合规、完整。
重点审查:是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招收录用在编职工、编外合同工(协管员)、合同制职工等;是否严格执行《海盐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是否严格执行劳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预算核定(核准)的工资控制指标;是否有扩大范围、巧立明目违规发放工资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
重点关注:本级与下属单位(或投资企业)之间借用人员是否签订借用合同,费用结算是否合理;有无在下属单位(或投资企业)发放奖金补贴和支付福利性费用等现象。
三、进一步深化对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
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核销、转让(移)和出借(出租)等环节管理中是否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