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初中学校: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更好地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精神,大力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实施,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健康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体育锻炼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并掌握终身锻炼的观念、习惯和技能。现就海盐县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由黄生良任组长,蔡卉琳、康建兵、杜伟明任副组长,陆建飞、夏建生、刘支群、陶荣根、方东明、陈连生、沈文敢为成员的海盐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领导小组。
二、考试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考试地点:武原中学
(二)参考对象
参加今年高中段入学考试的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应届生。
(三)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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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试项目类别 |
具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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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跳类 |
立定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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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力量类 |
掷实心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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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耐力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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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能类 |
篮球行进间运球投篮 |
考试项目中50M×8往返跑为全县统一必考项目;另外四项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定一项。
三、计分办法
考试项目的评分标准均按《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手册》的规则和教育局确定的评分标准评定。体育学业考试二项总分,满分为30分,每项15分,凡二项考全合计总分未达15分者,均以15分计入总分。
四、成绩确认
1.现场体育考试成绩由考务人员填写成绩单后,并当场向考生公布。
2.现场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布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体育学业考试领导小组查询、核对。
五、考试办法
由教育局组织体育学业考务人员按序组织考试。各校要成立专门的体育学业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编制学校体育学业考试工作手册及考试各类用表。
六、有关规定
1.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病免试的考生成绩以15分计入总分。
2.体育特长免试考生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或缓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