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新居民基础信息
“地网1号”百日行动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公安派出所:
为有力推动全县登记管理工作,客观评价工作绩效,根据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登记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新居民基础信息百日排摸活动考核标准>的通知》(嘉新居民发〔2011〕13号)和海盐县公安局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春季攻势”实有人口大排查“地网行动”——新居民基础信息“地网1号”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盐公通〔2011〕23号)要求,现将《新居民基础信息“地网1号”百日行动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届时,将依照此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附件:《新居民基础信息“地网1号”百日行动考核标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新居民基础信息
“地网1号”百日行动考核标准
一、组织部署(总分10分)
(一)制定“地网1号”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得5分,工作未到位酌情扣1-5分;
(二)召开专题会议或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得3分,工作未到位酌情扣1-3分;
(三)制定相关考核办法,进行工作检查和日常抽查的,得2分,工作未到位酌情扣1-2分。
二、宣传发动(总分10分)
(一)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新居民认知度的,得5分,工作未到位酌情扣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