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三届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海盐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破解资源管理难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形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更好拓展用地空间,保障发展用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增长、促转型、打基础、求突破”的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政府的自觉行动和社会的共识,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全面总结前两年我县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365”节约集约用地“六大”节地工程,突出抓好“八个一批”专项活动,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使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工作,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切实增强土地资源的保障能力。力争通过两年努力,使全县工业建设项目平均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1,投资强度超过180万元/亩。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多方配合”,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和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不低于90%,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达到100%,力争成为全省依法管地模范县。
(三)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思想观念,以思想解放推动观念认识、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方法手段的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土地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政策,全力破除制约发展的思想和体制机制性障碍。
2.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按照区域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兼顾社会公平的要求,充分运用规划、经济和法律手段,强化土地计划和指标管控,统筹土地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用地,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与提升区域综合承载力。
3.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群众利益优先,努力加大民生项目和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要素收益保值增值为目标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4.市场调节、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管理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同时,在鼓励利用非耕地资源、引导盘活存量土地等方面制定约束与激励有效结合的制度。
5.示范带动、典型引领。结合“365”节约集约用地“六大”节地工程和“八个一批”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不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总结推广不同行业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效应。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转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力度,提高土地容积率和投入产出率
1.结合全国二次土地调查“批而未用”土地数据成果,将1999年以来到2010年底前已批准的农转用征收项目中尚未供应的土地按批次逐项清理与核实,进一步开展转而未供形成原因的逐宗调查摸底,全面分析转而未供土地的成因,分类制定消化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根据转而未供的具体成因,及时制定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消化利用的规模、地块和时序。妥善处理农用地转用未供土地的遗留问题,重点解决好因城镇规划和行政区划调整、征地拆迁无法实施以及未批先用等造成农用地转而未供等难点问题,切实加大转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力度。2011年全县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转而未供土地必须达到2100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亩。2008年至2010年前三年的供地率分别达到90%、80%、50%以上。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划拨供地目录、双控指标和招拍挂政策,做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予供地,不符合双控指标的不予供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同时制订完善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容积率在省定控制指标上再提高0.1,并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3.优化调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管理模式,对保障性住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严格落实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当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原则上不低于近三年平均供应量,并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落实和执行情况予以公示。2011年全县新供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不低于1.5。
(二)加大土地存量盘活力度,提高土地使用潜力
1.挖掘一批工业企业存量土地,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挖潜节地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力度。建立一批“零增地”项目。鼓励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或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空间开展技术改造。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继续鼓励通过压缩超标的绿地和辅助设施用地,通过厂房改建或加层,利用地下空间扩大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以及通过兼并、收购、合并、转让及出租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盘活闲置厂房扩大生产性用房面积。
2.盘活一批开发区(园区)低效利用土地,结合开发区(园区)节地示范,通过对产业用地收回(购)方式盘活一批低效利用土地,充分挖掘开发区(园区)内土地供给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明确产业发展导向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空间布局规划,明确产业用地规划调整范围、实施计划等分阶段的回购储备范围,采取等价置换、收购储备、协商收回等多种途径,由县政府依法收回(购)后重新供应,加快开发区(园区)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结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成果,根据园区产业导向、土地利用现状、生产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具体指标、按鼓励、保留、观察、淘汰四个等级对产业项目用地进行分类评价,其中鼓励对非法定闲置与低效利用的淘汰类产业项目用地优先进行收回(购)。
3.积极鼓励“零增地”及“存量盘活”项目新增投资,其中浙江吉安纸容器公司2011年“存量盘活”项目年内完成新增投资额6亿元。
(三)加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提高土地履约开竣工率
1.继续推进土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县国土部门联网的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落实专人负责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动态巡查与信息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