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一、指导思想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和《嘉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我县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轻负担高质量”教学,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学业考试是一项影响面广、政策性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家长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
2.综合评价原则。要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劳动与技能、探索与实践等八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全面关注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形成终身学习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基本方法和综合运用能力。
3.择优录取原则。要切实改变将各科目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要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一般性发展,又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发展。
4.有序竞争原则。要鼓励学校开展办学水平竞争,优化教育资源,发挥办学潜力,争创办学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而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增强学校生机与活力。既要尽量满足广大家长送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又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盲目择校现象。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增加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的透明度,维护考生权益,实施“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信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违规违纪事件,把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始终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要健全学业考试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学业考试要求
1.初中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学业考试命题经省教育厅批准仍由嘉兴市自行组织。根据《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今年嘉兴市将英语学科考试时间从原来的90分钟调整为100分钟,社会·政治学科考试时间从原来的60分钟调整为100分钟,两门学科考试满分分值均不变;2012年起,社会·政治学科考试满分分值将调整为100分。
3.学业考试时间安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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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
英 语 |
科 学 |
社会·政治 |
数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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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3日 |
13日 |
14日 |
14日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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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150分 |
120分 |
200分 |
80分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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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 |
120分钟 |
100分钟 |
120分钟 |
100分钟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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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
9:00 ~11:00 |
14:00 ~15:40 |
9:00 ~11:00 |
14:00 ~15:40 |
9:00 ~11:00 |
其中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25分。数学和科学学科的考试允许使用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