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渔政执法中队:
根据市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渔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强化渔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海渔电〔2011〕7号)和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海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一打三整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盐安委〔2011〕7号)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渔业领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4月29日全省开展“一打三整治”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11日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107号)要求,依据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渔船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渔船安全生产依法监管,规范渔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全县“打非治违保安全专项行动”包括打击非法生产与违规作业、渔业船舶用品和信息系统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三个方面。主要内容是:
1、打击无证、船证不符、“三证”不齐渔船(含休闲渔船)的生产行为,使用禁用渔具,特别是电力捕鱼的行为,渔船违章载客的行为,违反禁渔休渔规定从事捕捞生产的行为,超员、超载、超抗风力航行作业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借渔船搞旅游行为;
2、对实船配备的救生设备进行抽查,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有效配备安全设施,救生衣、救生圈是否属假冒伪劣产品,对全县60马力以上的海洋渔船GPS信息终端设备进行安装,同时提高渔船终端设备开几率;
3、联合水上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开展渔船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沿海渔船船东安全隐患自查与乡镇核查工作,组织沿海渔船编组生产的演练工作,开展定人联船工作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蔡其良
副组长:范正华
成员:陈云、张家良、许黎军、李秀峰、杜志刚、扬明良
四、工作步骤
全县渔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保安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部署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
各渔政执法中队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渔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迅速宣传动员,部署安排,确保“打非治违保安全专项行动”迅速全面启动。5月25日前,各中队将“打击非法违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县局。
2、实施阶段(5月中旬—7月下旬)
5月中旬—6月下旬为实施阶段的第一阶段,各地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规生产作业的渔船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非法违规渔业生产行为。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有实必惩。海上渔船全面完成GPS系统安装运行。
7月上旬—7月下旬为实施阶段第二阶段,各地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继续打击各类非法违规生产作业的渔船,并着重对非法违规行为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开展集中打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3、督查评定阶段(7月下旬—9月上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