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严厉打击农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1〕10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农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总结前两年整治工作基础上,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产区、重点时段的“打非”,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通过严打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重点和措施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
以生猪为重点,从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该项整治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配合。
(二)兽药专项整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为目的,紧紧围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突出问题,以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为重点,深入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该项整治工作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县畜牧兽医局配合。
(三)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以蔬菜、食用菌、水果为重点,突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治理,打击在食用菌、水果等产品上非法添加行为,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全程监管,引导种植业产品按照国家标准科学、合理使用防腐剂、保鲜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添加剂。
2、主要措施。一要加强农药市场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二要加强生产用药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建立完善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为重点的生产记录。三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取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不断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五有一追溯”要求,深入推进蔬菜产地准出管理。四要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不合格样品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整改,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五要严厉打击食用菌非法添加行为。加强双孢蘑菇等食用菌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禁双孢蘑菇使用荧光增白物质等非法添加物。六要加强水果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水果主产区的监督检查,规范葡萄植物生长调节剂、柑橘保鲜剂、着色剂、防腐剂等添加剂的使用。
该项整治工作由县农业生态与安全科牵头负责,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经作(蚕业)站、县土肥植保站、县种子管理站、县林特花卉站配合。
(四)水产品禁用药物残留专项整治
以温室甲鱼、南美白对虾、青虾等养殖产品以及各类鱼虾苗种为重点品种,以无公害“双认证”企业、标准化示范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残留整治,确保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3.
该项整治工作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牵头负责,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配合。
(五)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以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针对假劣农资问题突出地区,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严肃查处农资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农资连锁网络建设,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资信用体系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