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进一步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2011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推进现代农业为目标,突出质量监管助推产业升级转型发展,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能力提升为重点,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编制、人事部门沟通联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41号)规定职能,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
2、推进乡镇“三位一体”建设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9〕80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乡镇“三位一体”建设工作。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三位一体”专职监管员队伍,使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同时,加强监管员培训,落实监管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监管员的作用,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
3、强化协调配合。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农经部门各行业、各职能单位的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机制和手段;同时,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卫生、经贸等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各自职责,合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4、加强地方农业标准修订和实施。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坚持推广实施标准与推进产业化经营相结合,按照“执行一个标准、确定一个主体、培育一个品牌、制作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的模式要求,加快全县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规划步伐,增强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和适应性,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重点是优势特色产业的主要农产品内在品质、生产技术规程、安全卫生要求、农药化肥使用准则、病虫害防治技术、包装标识、储藏运输等方面,优先制定无公害农产品、优质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实现全县主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有标可依。
5、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区、省级农业特色精品园、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及“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等农业项目紧密结合,不断扩大标准化生产面积和总量规模。
6、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要统一印制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发放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督促其建立生产记录档案,生产记录档案要保存2年以上。加大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建立生产记录档案的,要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改的要依法处理。
7、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积极推动动植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广高效低毒药物和生物、物理防治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农兽药使用。充分利用科技入户、科技下乡、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使农民真正掌握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农产品生产技术。
(三)深化整治行动,切实落实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