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澉浦镇老区、老街、老民宅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澉浦镇老区、老街、老民宅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澉浦镇村(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以及市政府“3.28”专题会议和县政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澉浦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方士华任组长,党委委员、澉浦派出所所长陆盛华,副镇长赵建峰、肖再良任副组长,澉浦派出所、澉浦房地产管理所、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通元供电营业所各村(居)民会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镇“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镇“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镇整治办设在澉浦派出所,由澉浦派出所副所长徐建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
二、整治对象
㈠、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㈡、“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1年4月10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11年4月20日)
按照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的要求,各村(居)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村(居)委会分管消防的人员、社区民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进行排查摸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清“三老”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并登记造册。县消防大队对参加排查的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时入户排查。排查结束后,各村要认真填写《嘉兴市“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1),将登记表交镇整治办,由镇整治办统一上交县整治办。各村要填写《嘉兴市老区、老街、老民宅花名册》(附件3)和《嘉兴市“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2)于4月20日15时前报镇整治办。镇整治办要在4月15日前,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1年4月21日-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