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委党校:
你校《关于要求下达小曲浜河道清淤项目建设计划的报告》(盐党校〔2011〕10号)收悉。
根据县“五大联创”办关于县城小曲浜专项治理协调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县委党校实施小曲浜河道清淤项目,现将建设计划下达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小曲浜河道进行清淤。清淤范围北至海丰路,南至职成教中心校区内新建桥梁处,东至县委党校新址,西至法院迁建审判综合用房新址。清淤长度150米,宽度20米。同步进行河道水环境处理和护岸整修。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1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三、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为中共海盐县委党校。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通知。
附: 小曲浜河道清淤项目概算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