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盐森防办〔2011〕4号文件精神,《海盐县澉浦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修订,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澉浦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澉浦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扑救的原则,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扑救人员安全防护,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及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以避免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防护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澉浦镇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森林面积。
三、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落实以镇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火工作责任制。各村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一)指挥组人员:
总指挥:朱晓芳
副总指挥:方士华、钱冬根、陆盛华、赵建峰、冯宴冬、王爱民。
(二)火警报警点及报警电话:
1、镇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86565232(24小时)
2、澉浦镇派出所值班室电话:86561627(24小时)
(三)防火队伍
1、专业队伍
由澉浦镇社区保安队、城建监察中队和景区监察中队共30名专业消防队员组成,由陆盛华任组长。
2、兼职队伍:
(1)由澉浦镇全体机关、站办80名干部组成,由方士华任组长。
(2)旅游集团35名,由冯宴冬任组长。
(3)企业组共50人组成,由赵建峰任组长。
(4)13个行政村,每个村10人,计130人,由各村书记或村民委主任负责,由王爱民任组长。
(5)民兵应急小分队30人,由钱冬根任组长。
3、启动全民灭火工作:如发生大面积火灾,在专业、兼职队伍力量不足的前提下,启动全民灭火工作。
(四)报警启动过程
各报警点在接到火警报警后,首先向镇总指挥汇报,由镇总指挥通知各专业组组长及兼职组组长,由各组长带领灭火人员及时赶赴火警地点进行灭火工作。在启动全民灭火工作时,由行政村组织发动全民参加灭火工作。
四、防火措施
1、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橱窗以及会议等宣传媒体,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重点地段要在组织巡逻检查的同时,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等,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定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关键时期和重要地段坚决禁止烧山、烧荒、烧田坎草和上坟烧青、烧纸、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并对违章用火者进行严肃处理。
3、设备配置
(1)风力灭火器16台。7台由澉浦社区保安队保管使用,7台由景区监察中队保管使用,2台由城建中队保管使用,并要落实专人负责。
(2)油锯2台。1台由澉浦社区保安队保管使用,1台由景区监察中队保管使用,并要落实专人负责。
(3)二号工具、钢片灭火拍、铁锹:专职队伍人手一把,由各小组保管备用。
(4)全钢砍刀:兼职小组各一把,由组长保管备用;专职队伍人手一把,由各小组保管备用。
4、《预案》人员要随时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立即出动,快速处置。火灾扑灭后,一定要留足看守人员,严防死灰复燃。在扑火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严禁在启动全民灭火过程中,动员老人、妇女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防止发生扑救人员伤亡事故。
5、要坚持领导值班制度,坚持森林火灾信息归口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6、要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严肃追究因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后勤保障
1、森林防火资金由镇、村二级联合筹资。
2、灭火过程中所需饮用水、食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村民委负责提供。
3、通讯部门要确保森林防火通信的畅通。
六、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