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城投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下达团结港(海丰西路-海兴路)景观工程建设计划的报告》(盐城投〔2011〕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鉴于你公司已按照盐发改投〔2010〕28号立项文件要求完成了海盐县团结港(海丰西路-海兴路)景观工程相关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海盐县团结港(海丰西路-海兴路)景观工程,现将建设计划下达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位于文曲佳苑东侧(海丰路-海兴路),全长约520米,宽度约20-25米,绿化面积约10400平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有苗木迁移改造、土方造型、苗木种植、绿道建设、驳岸修复等。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80.86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三、项目法人
同意由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法人。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通知。
附:海盐县团结港(海丰西路-海兴路)景观工程投资概算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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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团结港(海丰西路-海兴路)景观工程投资概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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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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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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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算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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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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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苗木绿化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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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建铺装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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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照明安装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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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方工程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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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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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管理费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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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18 |
不包括1.1和1.2项费用的工程总投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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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1.18 |
不包括1.1和1.2项费用的工程总投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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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程监理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927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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