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海盐县委 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盐委〔2010〕2号)和《海盐县安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盐安〔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我镇开展灯泡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企业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区域性重点行业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灯泡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镇灯泡行业本质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制度。
2重点危险源明确,其防爆、防雷、防泄漏、通风、降温及电器线路、压力管道等达到安全规范要求。
3、企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隐患排摸治理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4、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在独立的库房,与厂房保持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间距,配备好防泄露警报装置,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工作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订及落实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
2、易燃易爆气体存储间与车间间距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情况;生产车间电源设备、电源线路安装、架(敷)设符合安全规定情况;移动式电器安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情况。
3、防止危及人身安全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的台帐记录及管理情况。
4、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消防通道畅通、通风设施的装备情况;重点整治生产车间的脏、乱、差及“三违”现象。
5、依法关闭取缔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非法经营的生产企业。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要围绕重点,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为依据,采用自查自纠事故隐患为主,督查指导为辅。分三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