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百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百步镇效能督查及责任追究办法
机关、各中心(站办)、村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环境,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实现行政效能监察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效能督查内容
1、督察工作纪律。对工作人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组织上安排的重大活动除外);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及参加各种娱乐消费活动;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锁门办公;无故旷工、请假逾期不归或迟到早退等问题;上级部门或单位召开会议,应参会人员无故缺席或无正当理由让他人代替参加的;机关、站办工作人员下村“五条禁令”执行情况;其他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2、督查决策落实。重点督查党委、政府决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上级转办和交办的事项落实不力,效率不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不解决实际问题,给全局工作造成被动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工作滞后并影响全局性工作的;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渎职行为。
3、督查履行职能。重点督查各单位办事、办证、办文、办案等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办理业务数量和质量是否匹配,在服务上采取了哪些便民、利民措施,工作中有无拖拉推诿,对群众或服务对象提出的属职责范围内的办事请求,不及时解答、受理、办理,致使群众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无利用工作职权,向办事人吃、拿、卡、要、报等影响单位和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由镇效能办负责组织实施。从本镇的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退职老干部、老党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选效能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