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企业单位党组织,镇属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解决当前职工群众关心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浙委[2011]23号)、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嘉委办[2011]12号)中共海盐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盐委[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企业中,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水平,为加快经济强镇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现就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工资是民生之源,也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企业内部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于理顺企业分配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企业、各村、部门要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时代紧迫感和现实危机感,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为平台,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抓手,以建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为重点,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相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实现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的“双赢”目标。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两者互为一体,相互促进。从2011年开始,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镇已建工会的企业中全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目标是:到2011年底,全镇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90%、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85%,其中,三星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建设成为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示范单位;到2012年底,全镇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全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90%以上。在全镇各类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三、突出重点,着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调查摸底。由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掌握的情况,制定本镇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