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社区、城中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创卫氛围,巩固创建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九十周年华诞,根据县五大联创办〔2011〕8号《关于开展“喜迎七一·洁净县城”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及整个创国卫区域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露天粪窖、卫生死角、暴露垃圾、乱堆放、乱种植等现象,达到社区环境、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面貌整洁,市民素质提高,人居环境优美的目标。
二、整治时间
2011年6月13日至7月12日。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县城及整个创国卫区域范围:即南至环城南路,西和北至01省道,东至老沪杭公路。涉及城南社区8个居住点(范家场、城南新村、南塘新村、红木桥南抬头、仲家跳、董家场、蒋家桥、城建局北侧)和新桥南路入城口;富亭村2个居住点(东姚家场、西姚家场);建新村1个居住点(陈家场);南环村2个(杨家木桥、唐家浜)和环城南路西入城口;城西村2个重点居住点(仓浜、外小曲)和枣园西路入城口、海兴西路入城口;小曲社区5个居住点(陶家场、韩家埭、北吴家场、李家弄、杨家浜);君原村百尺北路入城口;联丰村2个居住点(长寿庵、沈家浜)和新桥北路入城口;盐北社区3个居住点(南桥、许家场、太子庙);城北、城郊村全部居住点;东门社区3个居住点(西河滩、城北东路北侧、枣园东路北侧);共40个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居住点,6个入城口;涉及12村,17个社区。
四、整治标准及任务
按照环境美化、管理长效化的要求,经过整治后的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区域环境美化。集中开展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小区内、村庄周围和道路两侧暴露、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杂物、乱种植;绿化带禁止种菜,凡有此现象必须清理,辖区内实现无零星菜地,无杂物堆积,无白色垃圾。开展治旧堵新,配合县城管部门拆除和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搭建物、堆积物等,实现小区或城中村内、居民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有序;城郊结合部村民房前屋后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基本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种植等现象;规范废品收购点、流动摊点和饮食摊点管理,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区域内卫生整洁。通过整治后建立并落实长效监督机制,达到绿化、美化的效果。
(二)主要通道通畅、整洁、亮化。开展楼道,楼与楼之间杂物清除,底楼过道及空中平台垃圾、杂物一律清除。实现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空中平台垃圾等现象,全面检查和维修破损楼道及路灯,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社区楼道白化、亮化,方便居民群众进出。
(三)室内户外净化。配合县爱卫办落实除“四害”措施、采用专业人员与群众防治相结合的办法外,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灭鼠和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等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消除“四害”孳生地。开展村(社区)内家禽牲畜养殖的专项治理,社区内禁止养鸡、鸭等家禽,犬类一律圈养并进行免疫接种上牌登记;城区内城中村不得饲养牲畜家禽,犬类一律圈养并进行免疫接种上牌登记;城郊结合部行政村家禽牲畜、犬类实行圈养,无散放现象。加大对城中村污水直排现象、露天粪窖的整治,改造明沟、亮沟,实行封闭排放,进一步完善污水排放设施,城乡结合部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室内户外卫生、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