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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100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29号)精神,为加强对我镇创建创业型镇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于城镇创建创业型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雪君 副组长:朱其良 周海军 组员:各行政村、镇党政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办、民政办、新居民事务所、镇总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成校以及县属相关工商、地税、国税等所(分局)单位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姚军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于城镇创建创业型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于城镇创建创业型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积极宣传“创建创业型镇”活动的实施方案,围绕群众创业需求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技术培训,做好创业人才培养,实现全程创业助推;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完善扶助机制,拓宽扶助途径,推动更多群众实现创业愿望,提升创业水平、形成全民创业氛围。
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创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创建工作的行动计划和工作目标,并进行分解;指导创业培训基地、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工作的开展;牵头做好涉及多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创业企业进行“一站式”办理业务;完善和落实本镇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村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创业帮扶体系;组织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做好我镇被征地人员和土地流转人员的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创业工作台账。配合上级单位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