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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开展工业经济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
二、考核指标及权分
重点考核指标分三大项,设基本分100分,具体为:
(一)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得分(总分60分),按《2011年度工业经济综合考核办法》中各镇(街道)工业经济综合考核的结果来折算得分。以计算指标的最高实绩为满分,其余根据其实绩计算,公式为:
某镇该指标实绩
某指标得分= ---------------------×权分×比分
该指标最高实绩
(二)各项经贸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总分30分),年终由县经济贸易局各科室根据平时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经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三)县经贸局领导评价得分(总分10分),由县经贸局领导对各镇(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进行总体评价打分。
海盐县2011年镇(街道)经贸工作考核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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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责任科室(领导) |
标准分 |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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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领导评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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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济综合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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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资与规划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909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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