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各行政村、特种设备企业: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镇(街道)日常监管、行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工作机制
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80号)精神,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镇(街道)日常监管、行业安全管理、质监安全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依据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三、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是指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规模、使用设备数量以及设备的危险程度,依据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评定标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划分不同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的工作模式。
特种设备分类监管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工作分工如下: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除外)的分类评定、公布、调整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村(社区)的分类评定工作,并对其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或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难题。
(二)行政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镇指导下负责本管辖区和本企业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分类评定工作,并将分类评定结果报镇(街道)审核、确认、公布;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五、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类别和评定原则、标准
(一)根据分类评定标准,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由高至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
(二)特种设备分类评定原则:突出危险性、就高不就低、先单位后设备、定期调整公布。
(三)特种设备分类评定标准:见附件1。
六、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必须做到“六个达标”的基本要求:
1.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必须达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核对设备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文件。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必须达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包括岗位安全责任制、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注册登记报废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要求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必须达标。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承压类设备和起重机械必须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领取牌照,且登记标志和牌照必须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必须达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隐患排查治理必须达标。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并作出记录。锅炉使用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定期进行水(介)质检验;电梯必须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6.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必须达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在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项目和配备数量必须满足设备管理和运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节能知识。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达到基本安全管理要求的同时,各类别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具体管理要求。
1.A类必须同时达到“二落实二档案二自查一预案”的安全管理要求:
(1)二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检查。
(2)二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
(3)二自查:每年组织开展二次安全自查活动,并有安全自查总结。
(4)一预案:制订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
2.B类必须同时达到“二落实二档案一自查一预案”的安全管理要求:
(1)二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使用单位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检查。
(2)二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
(3)一自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活动,并有安全自查总结。
(4)一预案:制订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公众聚集场所、危化行业、重点监控设备单位、冶金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其它使用单位应每二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
3.C类必须同时达到“二落实一档案一预案”的安全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