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县十三届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新兴服务业产业不断涌现,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对象和数量成倍增加,服务业统计职能和工作领域不断延伸和拓展。为实现服务业倍增目标,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我县服务业发展状况,科学监测发展进程和水平,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7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县服务业统计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但还存在统计调查力量与任务不相匹配、基层统计调查网络不够健全、服务业统计数据不够全面等问题。同时,统计对象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日趋增多且频繁变动,统计工作难度加大,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已势在必行。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支持,共同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服务业是指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因此,服务业分布范围广、行业差别大、单位数量多,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统计工作,保证服务业统计工作必要的人员、经费等。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服务业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为科学制订我县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考核。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管理机制,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将服务业统计工作纳入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认真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与分析研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建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经费、办公条件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统计工作的保障力度,统计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和预算管理的原则给予安排。重视建立和稳定辅助调查员队伍,加强业务指导,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抽样推算数据准确可靠。
二、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