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民政办: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民政系统内部防火形势安全稳定。根据海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海盐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消安委〔2011〕8号文件)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民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县民政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海盐、平安民政”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殡仪馆、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局属单位和各镇(街道)敬老院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各相关单位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三个能力”的提高:
一是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消除。
二是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应急队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工作人员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单位消防安全设施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三是提高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工作人员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逃生路线,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三、整治重点
按照“预防为主、集中整治”的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思路,根据各单位不同设施及人员场地构成要素,对各单位生产设备、用火用电设施、人员居住场所等管理情况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改,着力消除影响本单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无事故。
(一)排查整改生产设备设施。对生产设备设施、锅炉、气瓶、超重机械、车辆以及食堂、人员居住场所安全情况等进行认真详细地排查,摸清底数,登记建档。
(二)排查整改安全疏散通道。对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按消防规定和要求予以整改或拆除。
(三)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对消火栓箱、水枪、水带、增压泵、储水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进行排查。对不能正常运行或擅自关停的立即进行改正。
四、实施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