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办〔2010〕32号)、《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意见》(浙司[2010]158号)和《嘉兴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方案》(嘉档[2010]18号)要求,推进我局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政务的推进发展,工作中产生的电子文件也越来越多,电子文件作为历史记录和信息记录的重要形式,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一部分,针对电子文件易损、易改、不易长期保存等特点,实现档案证据保全、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和推动档案资源整合,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尤其重要,在遵循“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安全保密、有效利用”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电子文件管理和归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现实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档案登记备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办公室、负责信息管理的法制处及相关处室参加,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明确各自职责。
三、档案登记备份的范围、数据形式
(一)登记备份的范围。一是主要反映本单位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二是反映本单位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如行政管理制度及审批、审查、核准、许可等文件材料。三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如党政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材料,本单位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文件、重要业务文件、调研报告、请示与批复等。四是反映本单位人事管理活动和涉及个人权益的文件材料。如人事任免、奖励与处分材料,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离退休等文件材料,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干部名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