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1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确定了海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海盐县沈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五家培训机构承担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实施任务。现将《海盐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海盐县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
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人员、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培育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劳动者队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今年阳光工程主要围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畜禽养殖人员、水产养殖人员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围绕服务当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产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今年的目标为:全年阳光工程培训940人(详见附表1)。
2011年阳光工程项目重点组织对以下六类人员进行培训:
(一)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包括化肥农药经销员60人、蔬菜园艺工70人、果桑茶园艺工150人。
(二)畜牧和渔业生产服务人员。包括畜禽养殖技人员120人、水产养殖技术员140人。
(三)兽医服务人员。主要是兽药经销员80人。
(四)农机服务人员。包括农机操作员70人、农机维修员10人。
(五)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包括农村会计6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
(六)涉农企业从业人员。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人员80人。
三、补助标准和培训时间
列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的,由省以上财政人均补助600元。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受训农民的经费补助。培训机构不再向爱训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今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要按照农业农村不同生产、服务、管理环节,对农民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指导,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7天,各专业的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确定。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除因生产季节等原因外,原则上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培训。
四、组织实施
今年培训任务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时间紧、内容多、要求新,各单位要根据县里下达的任务,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迅速将培训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培训机构和专业,指导培训机构开展阳光工程培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训单位要精心组织培训。从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入手,确保学时数、教学内容落到实处。
⑴教学计划。要按照《阳光工程培训规范》制订好培训教学计划。
⑵教材。要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或编写实例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⑶班级管理。各培训班次要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并通过学员选举的方式,选举班长和班委会成员(或小组长),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⑷结班考试。培训结束后,要根据分类培训规范和教学情况,组织结业考试(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并将考试试卷和成绩归入培训档案,以备阳光办检查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