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1〕3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继续深入推进我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县安委办决定成立全县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全县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崔建明;
副组长:朱建龙、张马良;
成员:许和根、王永军、陈国华、张志华;
朱建龙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科。
二、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