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青少年妇儿活动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盐城投公司〔2011〕13号)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原则同意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善的海盐县青少年妇儿活动中心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盐县青少年妇儿活动中心。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武原镇三毛乐园南侧,东临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南临枣园路,西临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42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80.2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370.81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809.43平方米,容积率1.72。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根据地块特点,建筑西南角设置小型的中心广场,与西侧商办用地相连,方便人流集散,北侧设置次入口,与三毛乐园相连。主入口设置于枣园路,与东侧的地下车库入口相连,在建筑南侧配合绿化设置隐形消防车道,满足小区的消防要求。本地块布置2幢脚印形状的建筑,符合儿童、青少年追求新奇的心理,建筑层数为2~5层,总高度小于24M,配1个地下车库。
四、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场地粗糙程度为B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基本风压0.45KN/m2,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采用桩基。
五、公用工程
1、供电:设计负荷容量为878.5KW,工程配电所设置在地下车库,采用两路高压电源供电。
2、给排水:接入枣园路和百尺路市政管网。
给水:本工程最大用水量为56.2立方米/天,从两路各引入ND200的供水管,供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室内给水管采用塑钢管,消防采用无缝钢管和镀锌钢管,室外给水管道DN<100采用塑钢管,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