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是列入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专项规划,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海盐县“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央、省、嘉兴市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有关要求和《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社会民生不断改善,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老龄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1.社会保障逐步改善,建立健全统筹城乡、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8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万人。已就业农民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打通不同种类养老保险关系之间的转换渠道。对困难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优惠。出台《海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9.7万人,其中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5.89万人,基础养老金水平普遍高于国家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为1543元(不含各类补贴),07年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
2.养老服务较快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正在形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城乡社区基本铺开并逐步扩面深化,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进一步提高,由06年的96%提高到10年的100%,重点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保障,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50%的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十一五期间,养老机构床位数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机构9所,床位1115张。
3.基层工作得到加强,不断改善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核心,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支持系统。实施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创建农村规范化老年人协会,开展基层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夯实老龄工作基础。加快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建设城乡星光老年之家80家。稳步发展老年教育,开设老年电大教学班97个,老年人入学比例达到10.8%。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弘扬传统孝道文化,增强社会敬老意识。开展为老司法服务,健全老年维权网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县老龄事业发展基础还较薄弱,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是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尚需完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城乡之间,不同身份的老年群体之间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的水平滞后,文化、卫生、体育等基础设施相对缺乏。二是为老社会服务体系尚待健全。养老机构床位供给不足,且功能定位不合理,与需求有偏差。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有限,管理与服务亟待规范。养老服务人员严重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老年产业发展迟缓,民间资本对养老服务业的参与热情不高。三是老年社会管理体系有待建立。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重视不够,空巢老人帮扶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老年事业投入不足,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尚有待完善。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老龄化形势和面临的挑战
到2010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7.13万人,占总人口的19.12%(户籍人口);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0.9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93%;“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老龄化将继续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老年人口每年将以5.1 %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8.8万人,约占总人口(户籍人口)的23%。人口老龄化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攸关长远的发展问题,对“十二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
1.养老保障资金负担进一步加重。从“十二五”起,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下降,老年扶养比不断提高,到2015年,全县总人口的抚养比将达到38.6%。总体上仍处于劳动力资源比较充沛,人口负担系数较低的“人口红利期”。由于养老金缴费者未见明显增加而领取者规模扩大,再加上养老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将使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负担进一步加重,从而增加养老金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风险。
2.医保基金支出和医疗服务压力进一步增大。统计表明,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平均患病率的3.2倍,消耗的卫生资源是全部人口平均消耗水平的1.9倍。老年人口巨大的医疗需求将给社会和家庭带来较为沉重的负担。老年人口比重“十二五”期间将上涨4个百分点,医院床位数和医护人员数量需求大量增加。医保基金缴费来源减少,支出增加,如果不提高缴费比例或增加公共财政对基金的投入力度,就无法保持基金的收支平衡。
3.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凸显。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期,而他们的子女进入婚育期,4∶2∶1或4∶2∶2结构的家庭逐渐增加,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进一步加重。高龄老人大量增加,家庭空巢化加剧,对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更倾向于向专业机构寻求社会化服务,养老机构床位、配套设施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新一代老年群体的生活观念与上一代有所不同,他们对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更加强烈,而这种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将带动市场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十二五”时期,加快我县老龄事业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党的十七大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部署,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公共财政政策深入贯彻,将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将为老龄事业的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县委县政府作出”一城三地”的战略部署,明确将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将为逐步缩小城乡间老龄事业发展的差距,整体提升老龄工作的水平创造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据,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的思路,围绕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与质量,以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为抓手,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
2.坚持统筹发展。缩小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差距,统筹家庭赡养和社会保障、经济供养和精神关爱、道德敬老和法律维权,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适度普惠。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配置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福利水平,确保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4.坚持责任共担。强化政府责任,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参与,调动多方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三)总体目标
1.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统筹完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老年社会福利优待更加突出,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全面推行。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机构布局更趋优化,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管理科学规范,“9073”[1]养老格局基本形成。
3.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老年教育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老年活动设施场所齐全配套,老年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老年人参与社会渠道进一步畅通,老年社会团体组织作用发挥明显,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4.老年服务产业加快形成壮大。老年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产业发展机制基本建立,老年特殊用品充足多样,老年人消费观念不断更新,老年消费市场形成规模,养老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5.老龄事业发展活力切实增强。老龄事业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老龄工作机构职能不断强化,大老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得到保障,多元投入机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老龄理论政策研究获得新成果,老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三、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为实现“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以下具体目标:
“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参保率,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从制度保障全覆盖向人员保障全覆盖推进。突出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巩固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提高养老基金的筹资额。到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有效控制不同群体间保障待遇差距扩大的趋势。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使之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巩固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强调家庭成员赡养老人的基础作用,增强老年人自身养老能力。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奖励保障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2.完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老年人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险补偿比例。到2015年,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扩大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逐步将老年疾病医疗护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推进医保统筹层次,实现省域范围内刷卡“一卡通”。完善医保结算机制,优化医保结算手续,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结算提供便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照护和康复服务功能,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老年痴呆症等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与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普查工作。到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有老年人健康档案,有条件的要设置老年人常见病专科和家庭病床。
3.健全困难老人救助机制。切实巩固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大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的供养工作力度,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孤寡、高龄、残疾老年人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加大救助力度,拓展专项救助,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低保边缘困难老年人的帮困救助工作,加大因突发事件造成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将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的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设立慈善事业助老项目,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济困助老项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怀贫困老人的结对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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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老年社会保障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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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2015年,城乡老年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被征地老年人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实现老年人群全覆盖。 4.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和即时结报。 5.参保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基本达到100%,每两年一次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