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海盐县“三位一体”经费经考核,已明确各单位资金额度,现下拨给你们,请及时与县农经局财务科、农业生态与安全科联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同时请各单位将样品采样费及时拨付给被抽样单位(人)。2011年度海盐县“三位一体”经费分配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海盐县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附件:2011年度海盐县“三位一体”经费分配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元) |
|
1 |
海盐县蚕业开发公司 |
12000 |
|
2 |
海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技综合服务部 |
8000 |
|
3 |
海盐县林业科技服务部 |
5000 |
|
4 |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
5000 |
|
5 |
海盐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
5000 |
|
6 |
海盐县农产品检测中心 |
950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874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