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建立和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平台,是延伸政府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更是构建科学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为规范运行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和公共资源平台健康有序发展,职能,打造政府服务平台,畅通民声通道,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现就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六公开”服务,即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网站等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务实高效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所有服务事项,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费用,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
三、建设内容
1.加强机构及人员设置。通元镇便民服务中心隶属镇政府管理,同时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机构,统一办理相关便民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由镇机关、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担任,人员相对固定、挂牌上岗。各村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指定专人为便民服务代理员,负责与县、镇服务中心的代理事项。
2.落实便民服务内容。镇便民服务中心应重点将以下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办事事项,实现集中办理:
(1)民政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老年优待等;
(2)社会劳动保障服务事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死亡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宣传发动、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状态确认等;
(3)医疗卫生服务事项:组织村居民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协助开展农村居民新农合报销情况公示;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妇女“两癌”筛查;改厕技术指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