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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201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意见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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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0175号)和《海盐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精神,适应和满足广大教师对培训多元化的需求,合理、有序、高效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步伐,现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2012年上半年海盐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使培训项目更加紧密地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适应和满足广大教师对培训多元化的需求。

二、培训项目的结构与类型

一是以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各阶段的要求为核心展开,根据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进行分层分类。二是以主题为核心展开,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点和重点及教师对某些知识和技能的个性化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三、培训项目

(一)教师专业发展梯队建设

教师专业发展梯队建设,分“新教师岗位培训、青年教师成长培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提高培训、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研修培训”等项目实施,针对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模块,以“成长性、个性化、全景式”的培训,促进教师工作范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

(二)90学时集中培训

培训对象为全体义务段在编教师。拟按4050人班额数编班,每学期按不少于10%的比例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分期分批参加90学时集中全员培训。

1.培训项目: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初中科学、初中英语共五个项目。

2.管理办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本县实际,由教师进修学校学校负责90学时的规划和培训方案的制定,并于20111225前上挂“浙江省培训管理平台”。各中小学以“体现参训教师自主选择性、调动参训教师积极性、提高培训工作针对性” 为原则,由所在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讨论审核,确定培训对象,按实际需要分期、分批派出培训人员,确保五年内每位教师都有机会参加90学时培训。学校统筹规划时要注意参训人数合理,兼顾学科人数均衡,区内外培训结合与有序安排。管理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学员实际到课情况和学习表现确定学时和培训等第。

3.培训形式:集中培训,采用理论学习、案例教学、专题讲座和课堂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4.培训时间:理论培训安排在暑期72025日,实践培训分散在学期中进行。

(三)各类短期专题培训

培训对象面向所有教师,确保每位教师5年累计完成150学时的县级及以上培训任务。培训项目包含梯队建设中各项目的设置(新教师培训除外)及各类指定性主题培训任务。

1.培训内容。新课程教学疑难问题培训、教育理论培训、学科专业素养培训、班主任培训、校本研修方法指导培训、教育技术培训等。

2.管理办法及学时认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本县实际,短期培训按“网上平台管理与网下登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1)网上平台管理。学科研训和指定性培训分别由各学科教研员和教师进修学校于20111225前,在“浙江省培训管理平台”上挂出培训方案,由各校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于27前,根据本校教师人数分期分批组织不同学科教师申报,确保每位教师申报一期。(2)网下登记考核。各学校每次派出教师参加活动或培训,应做好登记。每学期结束前分学科按教师个人汇总短期培训情况(附件3),将培训汇总表于学期结束前交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和教研室办公室(以确保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所有学时都能有学分计算)。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和各学科教研员根据实际参训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在网上确认培训课时。同时,学校要做好培训外出登记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校本培训项目

1.校本培训的主要内容。

1)师德培训。通过对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强化“文明执教”、“廉洁从教”,塑造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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