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教育服务中心食堂:
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卫生局嘉教基〔2011〕144号《关于在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的意见》的文件和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盐教勤〔2011〕140号《关于印发海盐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学校自评申报和分组检查考评的基础上,由教育局、卫生局组成联合考评组,对申报实施“五常法”管理模式的17个食堂,对照《嘉兴市餐饮业“五常法”管理达标评定标准》进行现场考核评估;教育局考核组对申报的39个规范化食堂,对照《海盐县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的标准进行考核,现将考核评定结果予以公布:
一、海盐县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示范单位(2个)
海盐县教育服务中心食堂 秦山中学食堂
二、海盐县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达标单位(15个)
元济高级中学食堂 理工学校食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