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现将《2012年度新居民服务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2年度新居民服务宣传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服务新居民,提升新居民综合素质,丰富新居民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新居民融入本地的人文环境,促进2012年度新居民服务宣传工作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服务能力建设年”活动相关要求和我县2012年度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总体思路,研究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控制总量、改善结构、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的总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省、市流动人口(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整合工作资源,优化服务举措,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新居民宣传服务工作效益。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以法律、文明素养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积极提升新居民综合素质。
继续做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居民居住证实施中有关政策的通知》等居住证制度以及劳动、就业、计生、卫生等配套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要加强新生代新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居民劳动技能培训政策,搭建培训平台,鼓励和引导新居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宣传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新居民整体的就业能力、法律素养和文明素质。
(二)加强文化和组织建设,努力改善新居民融入本地的人文环境。
继续开展先进典型的选树与宣传工作,发挥典型的先导与引领作用,激发新居民投身海盐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重塑新居民勤劳善良、诚实守信、自立自强、艰苦创业的良好形像。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新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新居民追求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加强新居民党、群团组织的融合工作,深化新居民参政议事工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做好困难新居民应急救助工作。通过务实有效地服务与宣传,逐步提高本地居民对新居民的包容度和接受度,增强新居民的融入感和认同感,营造新老居民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同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均等化公共服务。
协调配合教育、计生、卫生、民政、劳动等部门,就新居民切身相关的子女就学、计划生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卫生防疫、劳动就业等问题,做好政策扶持、协调联系和信息采集等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逐步把新居民纳入本地经济性事务管理范围。今年在继续推进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争取出台新居民享受公共租赁房的具体操作办法。
三、重点工作和主要举措
(一)开展“新居民驿站”创建活动。“新居民驿站”是对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模式地探索。目标是为了实现政策宣传、信息收集的点对点传输;实现法制、文明道德的自我宣教;架起政府部门与新居民的沟通桥梁,开展心理疏导。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建立新居民志愿者宣教网,以新居民议事委员和优秀新居民志愿者为骨干,建立新居民宣传志愿者队伍,合理布点组建骨干宣传网络,按照由里及外的方式,由中心逐级辐射至全体新居民;二是建立新居民“小灵通”博客,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开展政策宣传、素质教育,倾听新居民意见、建议,解答新居民的咨询等工作;三是建立新居民“连心桥”,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社工开展心理疏导、答疑解惑和思想引导工作。
(二)深化“青春助力·爱心伴成长”新生代新居民关爱行动。深入开展“青春助力·爱心伴成长”新生代新居民关爱行动。继续以“励志儿童”评选、“新居民子女家长学校”和“共享蓝天”志愿关爱等活动为载体,推进未成年新居民思想道德教育和困难助学工作;以“助创富民”工程和“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为依托,加大新生代新居民创业扶持力度;以完善新居民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探索科学有效的培训机制为抓手,提升新生代新居民就业能力。通过关爱、帮扶与教育,提升新生代新居民融入本地的能力素质,增强其认同感和归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