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居)、各有关单位:
现将《于城镇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于城镇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为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于城镇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和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城乡爱卫工作成果,着力改善城乡卫生面貌,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深入推进卫生创建活动。
继续围绕为创省级卫生镇打基础的目标,结合新市镇新农村建设,以“清洁家园”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卫生先进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卫生家庭户等创建活动。按照“树形象、求质量、推精品”和“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培养,主动申报,力争使我镇今年新增2-3个省级卫生村,1-2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3个县级卫生先进单位,1-2个县级无烟单位。树立爱国卫生的先进典型。各村、各单位爱卫组织机构要严格把握创建标准程序,切实加强创建动态管理,确保卫生创建规范有序,以进一步把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2、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村(居)、各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爱卫日常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同时,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组织人员,确保做好本村(居)、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镇、村(居)在组建爱卫机构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推行爱国卫生联络员制度和例会制度,定期组织研讨爱卫工作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3、扎实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云都,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四个爱国卫生月,各村(居)、各单位要以爱卫月为契机,结合本村(居)、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卫生创建、环境整治、除害灭病、农村爱卫为重点,广泛宣传发动,调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取得阶段性成效,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同时,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和重大节日的需要,继续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利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积极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健康教育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4、落实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巩固发展除四害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