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2012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县司法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充分履职,树新形象、创新业绩、聚新合力、求新发展,深入推进助推服务经济发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双重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整体作用,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促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建设“法治于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形象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县会议精神,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要求,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以“两完善、两规范、两到位”及“十统一”为目标,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及标识形象建设有新突破,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全面实施“人民调解质量工程”。认真实施海盐县司法局“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机制建设和协会建设。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进一步推进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积极组织调解干部参与民商事速调办公室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防范,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提高调解质量和履行率。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参与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三是切实履行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责。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的原则,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好司法所十项工作职责。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引导村法律顾问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决策咨询、“两新”建设、服务“两分两换”,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治村,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向政府、企业推荐律师参与企业重组、防范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等工作。
(三)切实抓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开展工作
2012年是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司法所将根据于城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