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海盐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盐委〔2012〕9号),设立海盐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是主管全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计划、应急准备、应急演习、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完善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协调、落实、检查县内各应急组织的应急准备工作;编制县内核电事故场外应急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县内核事故应急宣传教育及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
(三)在接到省核应急办关于应急响应的命令后,按县核应急委命令,及时启动县内各应急组织,迅速投入应急响应行动。
(四)做好烟羽应急计划区的核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浙江省前沿指挥所的建设工作;负责县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值班、管理以及维护保养,使应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五)负责县核应急委员会例会的筹备;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述,保持与省核应急办、核电厂、各专业行动组及有关镇(街道)的密切联系。
(六)负责联系、协调办理涉及本县与秦山核电系统各单位间的有关工作事宜,加强联系,搞好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七)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核电建设中遇到的涉及本县有关镇(街道)、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积极支持秦山核电基地的建设,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加强秦山核电系统各单位与县内各镇(街道)、部门间的联系,积极帮助各镇(街道)、各部门发展与秦山核电系统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
(九)负责推进全县核电关联产业发展工作与核电关联产业招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