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的要求,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上述两所普通高中学校在2012年继续招收高一特长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特长生类别和人数
(一)元济高级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12名,其中体育类特长生8名,艺术类特长生4名(音乐2个,美术2个)。
(二)海盐高级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47名,其中体育类特长生10名,艺术类音乐特长生12名,艺术类美术特长生25名。
二、特长生报名条件
凡报上述两所招生学校的特长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下列规定比赛项目之一的获奖证书(团体项目以相关文件、材料为准)持有者:
1.体育类特长生:获得县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单项比赛第一、二名;市、省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考生;获得由县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初中生篮球比赛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考生;获得由县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初中生乒乓球比赛单打前六名的考生。获得由市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其他体育类单项(两人组也定为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考生。
2.艺术类特长生:在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中获小B级以上的考生;在省及以上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类乐器考级中获得6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获得由县教育局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一等奖的考生(不含大合唱、集体舞蹈)。获得由市教育局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不含大合唱、集体舞蹈)。获校级各类艺术比赛一等奖的考生(不含大合唱、集体舞蹈)。
(二)体育、艺术比赛成绩必须在初二、初三年级时获得。
(三)特长生必须具有海盐县户籍和学籍。
三、特长生候选人的确定
(一)各初中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特长生报名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填写好《2012年海盐县普通高中高一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1)(注意:每位考生限报其中的一所学校,不得兼报)。由初中学校负责一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分别送达两所招生学校教务处。同时两所招生学校要认真制订好学校高一特长生招收具体考核方案,报县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同意后实施。此项工作5月4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