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农业“五大工程”建设,推进生态高效都市型农业发展,根据盐委[2011]13号文件精神,现就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总目标,按照现代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和生态化的发展要求,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努力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实现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育目标
到2015年,全县培育建立100家家庭农场,其中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20家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家庭农场培育。大力扶持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组建家庭农场,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和科学发展。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品牌销售,拓展农业生产、农业休闲等方面的服务,形成特色独具、发展各异的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规范家庭农场建设。根据现代农业“五大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全县“153”农业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相应制定建设标准,指导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三)提升家庭农场发展。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投身现代农业开发,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四、主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