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进校、职成校:
二○一一学年第二学期将于2012年7月5日结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为:初中6月26日至28日,普通高中6月27日至29日,职业高中6月18日至19日。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在6月19日至21日。学生离校时间为7月4日,教师离校时间为7月5日。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及暑假各项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假,现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前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评价等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复习阶段的教学管理,要科学制订复习教学计划,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保障学校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切实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减负”的同时确保“增效”。期末考试命题必须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和范围,注重基础知识考查,把握好试卷难易程度。考试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试卷分析,寻找教学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教育教学的措施和方法。要认真做好每位学生的成长记录、综合素质评价,在教师离校日(7月5日)前将学生学业成绩和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三学生的中考各科成绩(含实验、体育与中考加分)录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将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反馈给家长。
2.认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等工作。各学校要针对学期结束阶段及夏季来临的实际和特点,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各个安全管理环节的监管和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努力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要遵循“预防为主”原则,把师生安全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学生假期旅行、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的人身安全教育和防毒防赌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各种校外安全事故发生。放假前要发出“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暑假期间学生应该注意的事项,特别要提醒预防溺水的“六个不准”,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以及对孩子进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假期中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任何活动,如有必需举办的假期活动,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活动计划,并报县教育局批准。聘用外籍教师的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外籍教师安全管理,要确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外籍教师外出告假制度。
3.认真做好学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和聘任等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放假前时间,针对学年度工作进行认真学习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考核工作。教职工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自我评价、群众测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强化师德考核,注重过程考核,健全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完善教职工岗位聘任方案,严格按照聘任程序规范操作。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未聘教职工的安置和管理。实施小班化教育试点的学校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开展小班化教育课题研究,推进小班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小班化教育校本发展体系,提升小班化教育发展内涵。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继续落实《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学校前期执行“减负”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调整下学年“减负”措施。要加强对全体教师从教行为的教育和引导,积极倡导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复习班、补习班。在暑假休息之余鼓励教师多写论文、案例和教学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