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0〕175号)和《海盐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精神,适应和满足广大教师对培训多元化的需求,合理、有序、高效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现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2012年下半年海盐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步伐。
二、培训对象
全体“学前教育、义务段教育、高中段教育”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培训项目
(一)90学时集中培训
1.培训项目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初中数学、初中社会、初中体育共六个项目。
2.管理办法
教师进修学校学校负责90学时培训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012年7月15日前 ,在“浙江省培训管理平台”上挂培训方案。各中小学以“体现参训教师自主选择与学校统筹规划相结合”的办法,审核确定培训对象,确保五年内每位教师都有机会参加90学时培训。
3.培训安排
90学时培训,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培训安排在暑期(8月20—25日),实践培训分散在学期中进行。
(二)中短期专题培训
1.培训项目
(1)现代教育技术通识培训,16学时。
(2)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16学时。
(3)中小学英语 “口语教学”培训,24学时。
(4)幼儿园健康教育培训,12学时。
(5)职教教师通识培训,8学时。
(6)中小学幼儿园教科研负责人培训,12学时。
(7)青年教师教科研骨干培训,12学时。
(8)第七期骨干班主任培训,72学时(为上学期延续项目,不需重新申报)。
(9)第二期教研组长培训,24学时(为上学期延续项目,不需重新申报)。
2.管理办法
教研室负责教研组长、教科研负责人、青年教师教科研培训项目,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其它各类中短期专题培训项目。2012年7月15日前,在“浙江省培训管理平台”上挂培训方案,各校按(附件2)中的报名要求,组织教师自主申报。
3.培训安排
中小学英语“口语教学”培训,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安排在暑期(7月26—28日)进行;其他项目分散在学期中进行。
(三)新课程疑难问题培训
1.培训项目
(1)义务段教育,各学科疑难问题培训,12学时。
(2)普高教育,各学科疑难问题培训,8学时。
2.管理办法及学时认定
疑难问题培训,按“网上平台管理与网下登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上平台管理。教研室负责疑难问题培训方案的制定与实施。2012年7月15日前 ,在“浙江省培训管理平台”上挂培训方案,各校组织教师申报相应项目。
(2)网下登记考核。各校每次派出教师参加培训,应做好登记。每学期结束前分学科按教师个人汇总外出培训情况(附件3),并将培训汇总表于学期结束前交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和教研室办公室。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和各学科教研员根据实际参训情况进行考核审定,并在网上确认培训学时。同时,学校要做好培训外出登记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3.培训安排
疑难问题培训由教研室组织,以实践研修、难点探讨的方式,分散在学期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