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部门:
《元通街道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元通街道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百日行动”职责分解
2.元通街道2012年各村(社区)河道清理与疏浚任务表
3.元通街道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百日行动”联村(社区)干部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元通街道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成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深入推动“美丽乡村”创建步伐,有效遏制我街道部分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抬头趋势,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县里的统一步骤,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新一轮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遵循环保优先,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坚持生产与生态兼顾,以“农牧结合、资源循环”为核心,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深入推进“治理、监管、服务”的综合整治模式,巩固排泄物治理成果,提高我街道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按照“总量适度化、养殖规模化、设施配套化、监管常态化、排泄物处理资源化”的总体要求,健全排泄物治理监管网络,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长效监管水平,切实提高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促进畜禽养殖结构优化,促进农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完成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设施配套、改造及维护,提升长效监管能力及养殖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改善养殖场周边水域环境,形成“整治一处,示范一片,带动一方”的良好局面。
(二)行动任务
1.完善长效监管体系
完善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各村(社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健全监管网络,深入开展街道督查、村级巡查工作;落实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承诺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规范养殖行为,提高农户治理意识。
2.加强治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严格实施“两分离、三配套”治理模式,开展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回头看”,摸清农户治理现状,完善“一户一档”管理,督促、指导农户对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回头查”,推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避免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弃于路边及河道,威胁畜产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对尚未建设污染治理配套设施的生猪规模养殖户,要求在百日行动期间按原标准要求自行建设,建设经费由农户自行承担。
3.加大违章猪舍的整治
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总量,开展养殖场(户)养殖面积和养殖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开展违章畜舍的清理,坚决拆除新建、扩建猪舍。
4.加强养殖场周边水域整治和监管
加强养殖场周边水域的监管,开展河道污染情况调查摸底,清理与疏浚受污染河道。清理与疏浚河道由村(社区)负责,清理任务详见附表,具体清理点由各村(社区)根据河道污染实际情况自定,清理河道涉及的政策处理费和疏浚费用由各村从排泄物治理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疏浚费用街道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排查养殖排污口,严肃查处直排、偷排行为,确保水质改善;实行河道区域包干负责制度,建立河道水质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水样抽检,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
充分发挥农业环境监察中队职能,按“从简从快、从重从严”原则,加大违法排污行为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应建而未建设施的、设施未正常运行的、有偷排直排污水等危害环境行为的养殖场(户)要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和完善排污举报制度及污染案件查处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切实提高监管效力;开展联合执法监督行动,严厉打击一批违法排污、违章搭建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提升全民整治、监督意识。
6.提升排泄物综合利用能力
充分利用有利时期,搭建供需平台,集中开展沼渣和沼液的清运工作,解决沼液、沼渣异地利用难题;试点建设大型沼液暂储池,解决沼液、沼渣季节利用困境。加强畜粪收集处理中心的监管,提高运行能力;积极推动收集处理中心建设,提高畜粪收集范围和力度,减轻环境污染压力。
7.继续做好“排泄物治理专项资金”的收取工作
参照《海盐县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经费管理指导意见》开展专项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工作。实行专款专用,严禁移作他用。
8.推动畜禽养殖控量提质
根据本街道的土地承载能力,制定生猪饲养量控制计划,逐步实现生猪养殖控量提质;积极探索养殖权流转制度,加快牧业小区建设。
三、行动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1.全街道部署动员。制定并出台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各村(社区)部署动员。根据街道“百日行动”总体要求,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整治计划与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9月20日)
1.宣传发动。组织一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横幅、广播、电视、移动短信、培训、会议等手段,开展治理知识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开举报电话,及时掌握污染突出问题、热点问题。
2.开展服务。7月份开展“排泄物综合利用服务月”,利用农时用肥季节,依托沼气专业合作社和服务队,配合各村(社区)集中开展一次“三沼”维护和清运服务,包括沼气池维护及大出料、沼液及干粪清运等工作。各村(社区)在7 月15日前将服务情况报街道整治办。
3.调查摸底。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和有关部门开展治理设施“回头看”、无害化处理设施“回头查”,全面开展猪舍建筑和养殖情况、农村河道、水域环境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资料。结合调查摸底工作,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落实河道、水域分段监管责任。此项工作要求在7月15日完成,各村(社区)在7 月15日前将服务情况报街道整治办。
4.集中整治。各村(社区)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分工负责。全面开展一次河道清理、设施建设检查及直排口的排查、封堵行动,结合本次整治行动及每月长效监管自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从7月1日起每周将行动进度上报街道整治办,直排口的封堵完善工作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新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污染河道的整治要求在9月15日前完成。
5.查漏补缺。在街道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成员单位对各村(社区)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各项行动内容查漏补缺,评价各地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1.组织验收。街道整治办将与有关单位听取各村(社区)整治情况汇报,开展实地检查;同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互查与交流,召开现场会,全面巩固治理成果,深化整治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