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部署和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县减轻企业负担的目标责任,为确保2012年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经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研究并同意,现将《2012年全县减轻企业负担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全县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海盐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2012年全县减轻企业负担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
2012年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两会和全国、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任务,以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发展环璄为目标,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为重点,以开展企业减负阳光行动和深入推进五项治理为契机,以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凝聚合力,整合资源,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以减负“阳光行动”为抓手,开展专项督查
㈠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负担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中小微企业反映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重新建立一批小微企业负担监测点,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负责人,联系企业的记者,小微企业中聘请一批企业负担监督员。县减负办负责。
㈡对入企收费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负责。
㈢对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政策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县减负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以督促落实惠企减负政策为抓手,继续加大清费减负工作力度。
㈠进一步梳理和汇总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级制定岀台的、目前仍在执行的、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以来岀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措施。除涉密文件外,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开设减轻企业负担专栏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负责。
㈡按级、按职能、按照“谁岀台的政策谁落实”的原则,抓好惠企减负政策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
㈢加强对惠企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执行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县减负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为抓手,继续整治企业反映的突岀问题。
㈠深入开展检验检测检疫、执收执罚、垄断经营和服务收费、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县质量技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防办、县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负责。
㈡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排查,整治以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为主要形式的不规范经行问题,按照“七不得”要求,纠正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收费、借贷搭售、一浮到底、转嫁成本等加重企业负担的突岀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县银监办牵头,人民银行、县发改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