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城投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2〕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委托编制的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工程。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工程是一项结合市政道路、景观小品、房建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程。项目的实施可吸引外来旅游人员来此消费,带动当地人气,加大滨海新城的宣传力度,促进我县旅游业发展,对于打造滨海宜居新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实施海盐杭州湾渔人码头(北区)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