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和海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对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盐消安委[201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总体工作部署,经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9月11日、12日两天。
二、培训地点
秦山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依照新修订的《消防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人员应纳入此次培训的范围:
(一)全街道范围内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
(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工种人员。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网吧、游艺游乐场所、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旅游、客运车站、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全街道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六)除上述外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以及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其他人员。
(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三)火灾预防知识;(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五)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六) 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五、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为期二天,由嘉兴市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统一安排进行集中培训授课。
(一)开展培训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要提前准备,将参训人员基本信息资料进行完善(填写附件2、3),对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统一发放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二)各参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此次培训收费按嘉兴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为350元/人(300元资料费,50元培训费),由县消防部门在报到时统一收取。
附件:1. 2012年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人数标准
2. 2012年海盐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登记表
3. 2012年海盐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