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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于城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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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盐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盐食安组〔2012〕1号)和盐食安委《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盐食安委办〔201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现将《于城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于城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于城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3:于城镇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4:于城镇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记录表

                                                                                                          二0一二年八月二日

 

 

 

于城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显著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于城镇政府成立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由镇长担任组长,工业副镇长、社会事业副镇长、农业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各行政村主任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由社会事业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制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整治信息汇总统计及简报编印报送等工作。

  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和不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工作协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结合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切实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目标

  1. 各村(居)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2. 发动各监管部门以及村(居)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3. 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县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和举报奖励资金设置情况,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4. 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5. 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6. 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反馈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为2012年731日至10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1-85日):制订下发我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5-105日):各村(居)、各部门按部署开展整治工作,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总结考核阶段(10月5-1025日):各村(居)、各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总结材料。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将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上报全镇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接受县考核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严格执法,实施全程监管。各监管部门在整治期间,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建立红黑榜制度,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支持和保护,对失信违法企业严格惩处。严格执法,用重典,出重拳,快刀利剑,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群防群控,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每个组、每个企业、每个车间,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知情人员积极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主动组织记者进村入企,到食品生产经营一线,报道工作进展,宣传正面典型,反映存在问题,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四)准确及时,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居)、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百日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度,按时上报信息,在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信息报送电话:86450381,电子邮箱:375184377@qq.com

   

    附件1:

于城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雪君

  副组长:周海军、徐李烨、裴

  组  员:张六峰、俞金龙、朱晓红、周玲芬、俞建明、吴雪建、陈雪良、吴燕萍、陈火明、周董芬、董云升、陈兵、沈峰、冯春英、肖伟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李烨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张六峰、马忠平组成。

    

     

附件2:

于城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整治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继续开展农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瘦肉精、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

畜牧兽医站

农水中心、工商、质监、城管和各村(居)

2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全面排查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海捕水产品保鲜剂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养殖产品的产地准出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信息、档案制度。

农水中心

工商、卫生和各村(居)

3

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

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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