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海盐县教育服务中心食堂: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盐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与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海盐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海盐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和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盐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盐食安组〔2012〕1号)等文件要求与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教育实际情况,配合县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学生放心餐”政府实事工程为载体,从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通过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最大程度地消除学校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隐患,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为创建“平安校园”,促进平安海盐、和谐海盐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前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这次大整治百日行动,努力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的良好局面。
2.加强周边环境整治。针对学生辨别能力较低,安全意识不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等实际情况,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作为主要任务,全系统上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排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100%的整治。
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使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面达100%。
4.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食堂大宗物品采购工作,把好原料进货关,坚决制止问题食品、不合格调味品进入食堂,严厉查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确保所进食品原料与调味品100%合格。
三、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开展这次大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建立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黄生良局长任组长,杜伟明、张拥军副局长任副组长,沈伟民、胡立峰、陆建飞、陆水法、张新良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伟民兼任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配合抓,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