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通元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盐财国资[2012]203号),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现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通元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2年7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1、2012年7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财产清查。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固定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