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2012年度县城老住宅小区创卫环境整治三期(金源花苑商业城)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盐住建〔2012〕159号)收悉。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的总体部署,按照《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2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投〔2012〕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2012年度县城老住宅小区创卫环境整治三期(金源花苑商业城)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2年度县城老住宅小区创卫环境整治三期(金源花苑商业城)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海盐县金源花苑商业城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内容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