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现代农业“五大工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82号)精神和我局年初的工作部署,决定对2012年度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验收认定,同时开展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
1、考核验收对象:新申报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
2、考核验收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和达标情况。具体分别按照县里下发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标准组织考核验收(详见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