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权益,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盐农监办[2012]2号文件《海盐县农民负担管理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本街道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适应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秦山街道实际,以“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为主线,强化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公开,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及责任落实,强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阳光监督,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惠农补贴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长期基本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是“三化同步”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化和完善。各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阳光监督”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组织,完善机制和健全制度,确保“涉农收费、惠农政策、村级财务收支、监管制度、监管责任、投诉渠道”的阳光公开。按照完成“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要求加快推进,将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和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营造阳光行动的社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