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县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战略、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60号)精神,结合2012年市、县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战略重点工作要求,现将2012年海盐县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战略、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考核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各镇(街道)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战略、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考核内容
2.县级有关部门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战略、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考核内容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各镇(街道)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战略加强区域合作
交流工作考核内容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备注 |
|
农业 |
来自长三角地区当年新办农业合作项目注册资本或实际到位金额(6分),供长三角城市农产品(10分)和增长率(4分) |
20 |
县农经局 提供数据 |
|
工业 |
来自长三角地区当年新办工业企业注册资本金额 (10分)和增长率(5分),来自长三角地区当年重大项目(项目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个数(5分) |
20 |
县经信局 提供数据 |
|
三产 |
来自长三角地区当年新办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金额 (10分)和增长率(5分),来自长三角地区当年重大项目(项目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房地产项目除外)个数(5分) |
20 |
县发改局 提供数据 |
|
科技 |
与沪杭等长三角城市科技合作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或技术入股(4分)和增长率(3分),科技合作项目数(3分) |
10 |
县科技局 提供数据 |
|
人才 |
每万人引进人才数(8分),全年参加长三角城市人才交流活动2次以上(2分) |
10 |
县人社局 提供数据 |
|
日常工作 |
加强组织领导(5分) |
20 |
县同城办 提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763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